回復 75# 簡燕棣
謝謝 簡詞長回應。您的說法,如果對「僅是指出人的一些特性」而言,是對的,我完全同意,但此欄討論的是「人的定義」,稍有不同。我個人認為,作為定義的敘述,要求較高,不但要求其逆反敘述要成立,而且還要求其反敘述、逆敘述亦皆成立才行。 例如:人會死(毫無例外),但「會死」不能作為人的定義。 閣下所說的「戀生畏死,人之常情」,是人的其中一種特性,是對的,但若以之作為人的定義,則尚嫌不足。換一個角度去看逆反問題,如果說「戀生畏死是常情」者就是人,則閣下又怎能肯定,沒有別的動物同樣會有戀生畏死之常情呢? (鹿看到小白兔不會害怕,但看到老虎會害怕、會趕快跑離,我們不能斷定它不是戀生畏死。) 我個人認為,「愛生存」是大自然賦予所有生物(包括植物)的本性,其相對就是「不愛死亡」。我相信大部份的動物都「畏死」,只是有的比較會表露,有的不會表露。舉例說,在醫學實驗裡,於幾種藥物中,要試驗那一種藥物對某類特定細菌更有效,通常在培植該類細菌中放入幾滴要測試的各藥物,以觀察細菌避開的半徑大小。避開半徑最大者,其對應之藥物對付該類細菌為最有效。由此觀之,細菌也懂得避開死亡。 當然,如果將「有對象的愛」和「害怕面臨死亡」合起來,有這樣特性的動物就較少。但似乎很多寵物狗、貓等都適合,因為它們肯定愛主人(有對象)而且看到老虎會害怕(畏死)。 |